视频:付了首付款,签了网签的房子能退吗

固原房产纠纷律师2022-09-10 09:28:47

付了首付款,签了网签的房子能退吗

付了首付款,签了网签的房子能退吗违约金是多少

已经签订了网签合同,那么从法律上来看,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都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签订了网签合同之后想要退房,那么首先要看是否出现了购房协议之中约定的退房的事由。第二要看有没有出现退房的法定事由,例如以下情况是属于法定事由:开发商的五证不齐全,开发商将房屋抵押未告知购房者。最后如果有证据证明开发商。不能够继续履行合同,那么购房者也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如果没有以上情况,那么购房者是不能够退房的。如果执意要退房,那么需要按照购房协议的约定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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