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买房卖方不是一个地方的合同有效吗

黄石房产纠纷律师2022-09-05 04:31:08

导读:因此若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物权也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性质既然有处分的性质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对方也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小产权房转让合同有效。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物权也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性质既然有处分的性。下面由黄石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买房卖方不是一个地方的合同有效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买房卖方不是一个地方的合同有效吗

产权房买卖合同部分地区是无效的,合同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理由如下:

1、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流转;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

3、国务院等有关部门的文件也禁止小产权房的买卖。

黄石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买房卖方不是一方可以吗

依法成立的小产权房转让协议有效。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应作无效处理。
【黄石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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