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程序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宁波房产纠纷律师2022-10-13 04:23:50

导读: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咱们就帮大家盘点一下,关于征地拆迁必须了解的法律法规。1《土地管理法》1)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下面由宁波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土地征收程序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土地征收程序相关宁波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规定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土地征收方案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当地的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如果你家里的土地被征收了,你需要在政府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什么叫农村土地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国家要用你家里的土地,用来建高铁、修马路、造公园等,但是会给予你相应的赔偿。
我国规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强行实施,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就要妥善的予以解决。但是,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问题层出不穷,这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也恶化了国家与人民的关系。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有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宁波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征收程序相关宁波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规定解读

土地征收程序法律规定有:发布拟征地通告,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登记确认地上附着物;拟定一书四方案,发布征地公告;拟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根据群众意见修改补偿安置方案,落实征地补偿。
【宁波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声明:《土地征收程序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宁波房产纠纷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法律法规 宁波房产纠纷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