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条件新政策

德州房产纠纷律师2022-10-04 23:53:47

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条件新政策

【德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提取。比如说户口不在当地,用户离职了,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户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后,可以前往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而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支持用户通过网络提取公积金,则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便捷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德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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