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装电梯民事诉讼案例

安庆建设工程律师2022-09-11 06:19:09

导读:原告代理律师:审判长,我方当事人在加装电梯前便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无法阻止楼上邻居们的行为,于是退了一步,同意加装电梯,现在电梯已经加装完毕,我方当事人的房屋贬值严重,郭某遂诉至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其在按已有加装电梯出资方案支付元的费用后,拥有对新建电梯与32名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笔者的调研结果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加装电梯”事件中已积累了大量经验在全国各地积极推广“加装电。下面由安庆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广州加装电梯民事诉讼案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广州加装电梯民事诉讼案例视频

广州市加装电梯腐败案是可以告纪委的。
最近,《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这也透露一个信号,广州旧楼装电梯的需求会越来越多,而随之而来的恐怕就是类似纠纷也会越来越多。如何调解高层住户和低层住户之间的意见和纠纷,关键就是政府不能作为看客袖手旁观,而应积极介入其中,将矛盾提前化解,避免都闹到法庭上。

广州加装电梯民事诉讼案例详细

方法如下:

1、以广州市为例,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七条: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达成以下事项的解决方案:

(1)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进行协商,以及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方案。

(2)确定电梯使用管理者。

(3)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

(4)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保养维修费用分担方案。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由业主协商确定的事项。

2、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九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按照下列方式提出:

(一)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可以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业主人数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作为代表。

(二)业主可以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提出申请。

(三)增设电梯的住宅属于房改房的,业主可以委托原房改售房单位提出申请;原房改售房单位已经关闭、破产、撤销,其住房维修基金已转归其上级主管部门管理的,也可以委托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四)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作为建设单位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广州加装电梯民事诉讼案例

安庆建设工程律师温馨提醒: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批前公示,应当在拟增设电梯的工程现场显著位置(包括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及本幢、本单元主要出入口)和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期不少于20日;

公示内容包括专有部分占该幢(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文件及其同意所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等。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办理增设电梯咨询服务过程中组织开展批前公示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举行听证,组织开展批前公示或者听证的时间不计入规划审批或者提供审批咨询服务的时限。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的通知

广州加装电梯民事诉讼案例分析

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的原则,如果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按新政策相关规定,需要组织召开业主表决会,由本单元至少面积及户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加,参会至少双四分之三以上表决同意既满足加装申报条件,表决会全程需要录像,做会议记录。

广州反对加装电梯成功案例

旧楼加装电梯需所有的业主同意,有一户不同意,也是不能安装的。
在城市规划区内加建建筑物,必须首先获得所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属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建筑室外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按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在建筑室外加装电梯,只能由全体业主共同书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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