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附带民事诉讼案例

德州建设工程律师2022-09-11 10:19:05

导读: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以潭县检公诉刑诉(2022)38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彭某某向本院提起,江城县人民法院整董人民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整董镇辖区内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三委工作人员共30余人旁听庭审。法庭审理查明:2022年8,被告人郭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下面由德州建设工程律师为您介绍危险驾驶罪附带民事诉讼案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危险驾驶罪附带民事诉讼案例造成财产损失

危险驾驶罪一般不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危险驾驶罪属于危险公共安全类犯罪,一般没有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所以不存在民事赔偿的问题。但是,如果危险驾驶过程中,造成国家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权益损害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危险驾驶罪附带民事诉讼案例判决书

因为描述不清晰,以下回答供参考。1、醉驾引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果就民事赔偿(财产或人身损害赔偿)取得了受害方谅解,可以从轻处罚;2、如果醉驾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致人死亡,按照重罪吸收轻罪原则,第一种情况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种情况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种情况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些只是刑罚中笼统的规定,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分析,才能有比较明确的量刑标准。建议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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