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人民警察法全文

淄博公司法律师2022-09-12 07:46:54

导读: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第三条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第三条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第十八条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分。下面由淄博公司法律师为您介绍监狱人民警察法全文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人民警察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第五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第八条 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
  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第九条 监狱依法使用的土地、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以及监狱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第十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第二章 监狱第十一条 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监狱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
  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第十三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第一节 收监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第十八条 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第十九条 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第二节 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第二十一条 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第二十二条 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第二十三条 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第二十四条 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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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司法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警察可以考取监狱的警察成为一名狱警。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淄博公司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

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 监狱里的罪犯需要参加监狱组织的生产劳动,没有工资,只是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七十二条 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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