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形式

宣城合同纠纷律师2022-09-14 04:54:57

导读:合同订立的六种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公证形式、批准形式、登记形式。其中的书面形式是订立合同最常见的一种其表现形式分为表格合同车票、保险单以及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下面由宣城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合同订立的形式除了口头和书面外,还有一种形式是推定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一:口头形式。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三,公证形式。四,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五,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宣城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宣城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公正形式、批准形式、登记形式。

宣城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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