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是一样的吗

淄博合同纠纷律师2022-09-04 02:27:22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书并不是离职证明,他们的作用是不一样的。离职证明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而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劳动者和用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不是一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包含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中。下面由淄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是一样的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是一个东西吗

淄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离职证明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不完全一样。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其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劳动补偿方面的不同。

淄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是一样的吗

淄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淄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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