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怎么处理

荆州合同纠纷律师2022-09-04 23:05:54

导读: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不合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违法的条款对劳动者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劳动合同是员工在入职后由单位和员工签订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单位可以认为员工不愿建立劳。下面由荆州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劳动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怎么处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你最重视劳动合同中的哪些条款?具体原因是什么?

荆州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不合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违法的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荆州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怎么处理

荆州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不合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违法的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荆州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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