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后要准备什么材料

邯郸离婚律师2022-09-13 01:32:55

导读:法律分析: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原告一般需要准备材料:1、起诉状(1)原告立案后,应当将自己提交法院的起诉状留底,开庭时准备好,便于开庭时进行陈述案由、诉讼,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应该要做哪些准备1、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当事人应当积极应诉及时对己方提出的主张及时准备提供相关证据并与原告协商举证期限不熟悉的可以聘请律师处理,收到法院的传票后被告应当积极应诉及时对己方提出的主张及时准备提供相关证据并与原告协商举证期。下面由邯郸离婚律师为您介绍收到法院传票后要准备什么材料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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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是自己(公司)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己(公司)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从法院处获得自己(公司)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其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公司)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
邯郸离婚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二十六、 将第一百一十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项改为二项,作为第一项、第二项,修改为:“(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将第一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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