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需要哪些举证

南京离婚律师2022-11-27 21:09:46

导读: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的收入和财产等没有约定的按照按份共有来处理按照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而共同生。。下面由南京离婚律师为您介绍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需要哪些举证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需要哪些举证

一、双方是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关系财产按如下原则分割: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同居期间所得部分,除能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财产认定,可通过实物分割,无法分割的,可通过折价、竞价等方式分割,若双方同居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则同居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应当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南京离婚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二、同居关系遗产怎么分配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需要哪些举证

同居关系的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大部分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直接归各自所有,确实存在共有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一般直接对实物进行分割,实物无法分割的,会通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方式分割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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