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宜宾离婚律师2022-12-19 06:53:46

导读:同时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童德华;湖北今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朱建刚;武汉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湖北瑞通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艳;北京达共和(武汉。。下面由宜宾离婚律师为您介绍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仙桃市律师事仙桃市律师事务所

宜宾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仙桃离婚律师事务所有:1、湖北瑞通天元(仙桃)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北仙桃市大洪南路10号

2、仙桃市司法局沔州法律服务所,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7号(中百仓储对面)

3、湖北惊天律师事务所,地址:湖北仙桃市大洪南路10号

宜宾离婚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武汉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崔宝顺

宜宾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双方协商委托费用及事项即可。

宜宾离婚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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