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庄荣华

济源离婚律师2023-06-02 09:49:45

导读:南京市婚姻纠纷律师法律主观:?接下来由110ask.com详细为您介绍!婚姻财产分割律师费用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下面由济源离婚律师为您介绍南京婚姻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庄荣华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南京市婚姻纠纷律师

法律主观:

?接下来由110ask.com详细为您介绍!   一、婚姻财产分割律师费用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离婚律师案件收费起步价的中等价位一般在5000-10000左右,因此,如果律师起步价开价在5000-10000元范围之内,本律师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合理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 2、按标的额比例收(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   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23年7月1日实施)具体计算比例如下: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总之,是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3、风险代理(按结果收费)   风险代理,简单的说就是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比例。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液升散证工作。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闹氏,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一般在15-30%左右。 4、计时收费:   该种收费方式一般适用于非诉讼案件,如协议离婚、起草离婚协议书、参与协议离婚谈判、调解等,上海目前律师代理各类非诉讼案件的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二、虚拟财产能否作为夫妻财产分割 1、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 2、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   三、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笑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的,无过错,在宣布该重婚无效时,在财产上也应予以适当的保护。 3、其他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由此可知,可按照自己实际需分割财产情况选择计件、按标的额比例、风险代理还是计时收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

最高法观点:离婚协议把财产赠与子女,谁有权起诉

这是最高院观点吗?个人不信最高院会灭失家庭,事在人为,如果做了也是具体的人承担一切责任。国家的原则是父母必须把自己的东西奉献给家庭,时间、场合、条件有得商量,但是不贡献给,国家直接强制认为是。这种赠予反映的事实就是灭失、毁灭家庭。可是家庭还有一个合法成员存在,任何人摧毁不了,国家保护着呢

最高法观点:离婚协议把财产赠与子女,谁有权起诉要求

离婚时把财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如果孩子还未成年,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就是法定监护人可以起诉要求过芦埋户。

离婚协议书中将财产赠与子女,若未履行,子女可否起诉要求强制履行

遗赠这种赠与行为是可以。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人民法院报离婚财产赠与子女复婚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既然财产赠与了子女,财产就是子女的了。复婚再离婚时,只能处理复婚后新置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上次离婚时未处理完毕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对从前处理过的财产再作处理。

刚结婚无财产无子女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无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纠纷。
三、无夫妻共同财产纠纷。
四、无债权与债务纠纷
本协议一式三份,告尘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婚后无财产无子女离婚协议怎么写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二,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但是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书范文(无子女,财产,债务)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财产,债务)的范文如下:
基本情况: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双方曾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省、市、自陪友蚂治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结婚登记号:------。现因双方感情破裂,自愿离婚,达成协议如下:
1,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
2,明确双方没有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3,明确双方没有共同的财产,故不存在财产分配事宜。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4,明确双方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分割事宜。如果男方或女方存在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解决,另一方不负责法律形式上的任何责任;
我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意愿和签署的协议负完全责任。我俩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签字或按指纹:
男方协议人: 女方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已经协议离婚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起诉?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为您解

实践中遇有这样一起案件: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对子女及家庭财产也作了处理。数月后,一方再婚,另一方反悔诉至法院,以当时脑简单为由,要求法院对子女抚养及家庭财产重新处理。法院对此案应如何处理呢?

我们认为,夫妻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及子女养所达成的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自愿处分自己权利的一种民事为,这种行为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予以护。

当一方当事人对于这种约定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则应当受理,并依照民法通则及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平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查清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状况后,予以合情合理地解决。

起诉离婚有离婚协议吗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是两回事,诉讼离婚是最后法院出具判决书,而不是离婚协议

签完离婚协议离婚证已办还能起诉吗财产问题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可以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配的,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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