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明细

烟台劳动法律师2022-09-22 08:20:55

导读:工伤赔偿标准栏目计算各省市工伤地方规定整理工伤赔偿项目、标准及依据制作成工伤赔偿表。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清晰列明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以及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并对5级、6级、7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根据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有些省级人民政府(如河北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煤矿发。下面由烟台劳动法律师为您介绍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明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

烟台劳动法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的标准为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抚恤费以本人生前月工资为标准:配偶40%,其他亲属3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是一到四级伤残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死亡,只能享受前两项待遇。

烟台劳动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3、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烟台劳动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死亡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死亡的;
4、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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