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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劳动法律师2023-01-23 15: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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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打1个人算聚众斗殴吗

#唐山打人案#
唐山打人案发生在2023年6月10日02点40分,殴打过程持续了4分钟左右。十几分钟后,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120救护车接走了4名受伤女性。其中两名受伤较重的住院治疗,两名受伤较轻的没有住院治疗。
13日,唐山市路北区妇联工作人员证实,她们到医院探望了两位受害人:两人病情稳定,情绪也比较稳定。
同日,天目新闻记者到医院实地探访,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两名女子均已转入普通病房,“不在ICU(重症监护室)了。”
17日,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回应:伤者正在治疗,没有人去世。
多方面的消息显示:受害人没有生命危险。
小编网上问法,发现根据《刑法》,陈某志涉嫌9项罪名,按照《刑法》——他的小命倒是有点危险了: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从而构成的犯罪。
《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陈某志和刘涛等人纠集,多次作案,人数超越3人。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陈某志是一家水产养殖公司的法人。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由陈某志全资拥有,李某瑞(打人案中的小红帽)担任监事。执照于2023年3月25日被吊销,原因是该公司开业后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多次从事赌场、非法拘禁、打人,这些司法机关都有记录。
在饭店打人的凶手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知情人说:陈某志这几年做网络赌博生意。所以,他这次勾结江苏来的、有开办赌场前科的陈某亮、沈某俊等人勾结在一起,很正常。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具有“组织性”、“违法性”、“暴力性”、“多样性”和“主动性”等五个特性。
——这五个特点陈某志团伙都符合。
——陈某志最符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故意杀人(未遂)罪——针对短发女卢女士
案发前饭店监控视频截图
陈某志在第二打人现场——饭店门口——行凶过程中,多次和马某齐用脚,轮流猛跺躺着地上的卢女士的头部。
期间,又揪住卢女士的头发拖行,拿着酒瓶猛击卢女士的面部。
陈某志拿酒瓶
陈某志用酒瓶瞄准卢女士面部猛击
期间,陈某志曾经拿到砍刀,准备去砍卢女士,被小红帽李红瑞等人拦住——准备持刀行凶,他涉嫌故意杀人罪!
红圈内为砍刀
第二打人现场殴打结束后,正在离开的陈某志突然返回,再拿起砍刀,受害人卢女士惊恐地盯着陈某志,发现不对,迅速起立,躲向第三打人现场。陈某志使用砍刀指向第三现场,追了过去。
陈继志去第三打人现场追杀卢女士
第三打人现场有监控探头的,后来被取走,视频没有公布。
120是在第三打人现场搜救的受伤最重的卢女士和“披肩发”,需要指出的是,第三打人现场路灯有问题。
目击证人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员工于10日凌晨2时55分左右拍摄的视频显示,急救车来到事发地点。他当时还嘱咐员工帮助正在救助的医护人员用手机打灯。
120为“披肩发”包扎伤口
——也就是监控探头拍摄的镜头,很可能难以辨别人物,好在有声音记录,有“4”和“5”两个监控探头可以相互印证。
陈先生说,他当时看到一名被打的女子躺在地上,“大概三十多岁”。女子额头淌血,闭着眼睛喊疼,神志不是很清醒。陈先生还在现场看到两名倒地女子的同行者,其中一人嘴边有伤。
陈先生记得,救护车来时打人者已经不见踪迹。大约七八分钟后,医护人员给倒地女子完成包扎并将她拉走。
受害人卢女士面部和脖颈左侧清理后伤口
从网友公布的第三现场的血迹和网络上公布的卢女士面部伤情——鼻子左上部那一道深入眉骨的长长伤痕和脖子左侧的伤痕,很明显是用利器一次砍划而成——伤口特征和陈某志的砍刀相符——持刀具砍人头部,涉嫌故意杀人罪!
第三打人现场监控探头和多处血迹
三、故意伤害罪——针对披肩发女子
打人过程中,披肩发女子被陈某志一脚踢倒,头部重重地磕在台阶的水泥地上,声音沉闷。
“披肩发”倒地后,捂住头部,可见受伤不起——陈某志涉嫌故意伤害罪!
陈某志持刀到达第三现场砍杀卢女士,同时夺受害人“披肩发”的手机(有录得凶手打人视频),有没有对长发女再次伤害,无从得知——但是,就凭在第二现场跺击“披肩发”一项,他就坐实了故意伤害罪!
披肩发头部着地瞬间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律师认为,“目前来看,伤情鉴定结果很重要。如果是轻伤,则可能适用寻衅滋事罪;如果构成重伤,则可能适用故意伤害罪。”
现在,就等“披肩发”的伤势鉴定了。目击证人说:受伤最重的是卢女士和“披肩发”。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一项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是重点!
四、寻衅滋事罪——团伙都适用
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猛律师对记者表示,从网传视频的情况来看,先不论殴打的后果如何,单从殴打的起因和过程来讲,打人者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了。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挑起事端,不管是否达到轻伤以上的级别,都可能构成法律上的寻衅滋事罪。”
张猛表示,按照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也就是说:从目前的第一、第二现场监控探头所拍的部分,除了两个司机——小红帽和李鑫,刘涛女伴“绿裙女”以外,其他6人都涉嫌寻衅滋事罪。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律师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陈某志“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多次跺击卢女士头部,用酒瓶打击卢女士头部,追砍卢女士)、故意伤害罪(跺击“披肩发”)等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五、聚众斗殴罪——团伙都适用
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成立聚众斗殴罪虽然需要多人参与。
——很明显,陈某志和同伙,都符合这一罪名。
六、刑拘在逃
刑拘在逃:是指公安机关经查证针对犯罪嫌疑人所犯有的罪行已经下达《刑事拘留证》,但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刑事责任而潜逃,公安机对于这种人员通常会进行网上追逃。
在2023年的一起非法拘禁刑事案件,陈某志涉嫌“刑拘在逃”。根据唐山警方发出的相关通报显示,此案涉及此次打人案的两个凶手:陈某志和刘某。此次被抓时,是否仍是逃犯?6月14日上午,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刑警表示,专案组正在调查中。
七、猥亵妇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某志在饭店——公共场所,触摸受害人的身体,“强制猥亵妇女”和“侮辱妇女”两款都有,动作和语言下流,符合“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八、包庇罪
2023年2月4日22时7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刘涛驾驶着陈某志的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在唐山市与其他行驶中或停靠的8辆车发生“八连撞”的交通事故。刘涛弃车逃离现场。
经交警认定,刘涛负事故全部责任。
嫌疑人刘涛被捕现场
陈继志自愿承担应由被告刘涛承担的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但是陈某志没钱赔偿,被法院强制执行,上了限制高消费人员清单,成为老赖!
2023年3月,刘涛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12月,被判刑2年1个月。罪行中并没有“八连撞”的无证驾驶又逃逸的交通案,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陈某志包庇了他!
九、重婚罪
6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去陈继志家里采访时,其妻子兰某说:“我们比你们还着急,也想知道咋回事。网上传的那些(涉黑、案件)都不属实。”
很明显,陈某志有妻子。网上显示,兰某说,和陈某志分居,好长时间不见面了。
那么6月10日凌晨两点,和陈某志在一起,持椅子上饭店支援他的李x瑞,和他是什么关系?他是不是重婚罪?
盘头女李x瑞持椅子准备进饭店支援陈某志打人
尾评
至于陈某志2023年被列为失信执行人、2023年涉及不当得利、2023年再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等,这些很多已经处理过了,有些和刑事关系也不大。
6月13日至14日,河北省省委全体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提到,以雷霆之势对危害群众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现在,受害女子脱离了生命危险,我放心了!
——陈某志涉及刑事的这九条罪如果属实,并案处理,自然是老账新账要一起算了!
——按照《刑法》,我真担心——陈某志的小命,倒是真有点危险了!

对方四个人打我一个人,我算聚众斗殴罪吗?

4人打一人算不算聚众斗殴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聚集四人对人一进行殴打的,是属于聚众斗殴的情节,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办理聚众斗殴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要严格掌握聚众斗殴行为的定罪标准,防止把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以犯罪论处。
(二)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往往造成严重后果。要与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的寻衅滋事罪区别开来。对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互相斗殴甚至结伙械斗,规模不大,危害不严重的,不宜以聚众斗殴罪处理,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处理。
(三)“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以上的行为。聚众方式既包括有预谋的纠集行为,也包括临时的纠集行为。“三人以上”既包括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也包括其他一般参加者。
(四)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一方达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对达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对不到三人的一方,如果有聚众行为的,也可以聚众斗殴罪论处,如果没有聚众行为的,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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