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

洛阳劳动法律师2022-09-05 22:18:54

导读:2022年1月24日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22年12月20日经人力。下面由洛阳劳动法律师为您介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

劳务派遣工伤人员不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费。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部令第22号)第10条第1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派遣单位承当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也就是说当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造成损害时,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同时向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求赔偿,派遣单位是法定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工伤待遇,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也就是说,尽管职工是在作为用工单位的企业上班,但劳务公司才是她真正的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必须承担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其未能依法履行,自然也就必须承担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解读

一、事业单位编外都是劳务派遣吗
1、事业单位编外不一定是劳务派遣。原因如下:
(1)编外只是一种非正式职工的称呼,并不都是劳务派遣,是单位为了在现有编制的基础上解决新增加的工作量采用招录编外人员的方式;
(2)有的单位对新上岗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可给予第二种非正式工待遇的称谓,派遣则需要第三方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和务工单位签约形成的。
(3)洛阳劳动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二、编外人员和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
1、签合同的对象不同。编外合同是跟用人方签合同, 劳务派遣是跟第三方签合同;
2、薪资发放形式不同。编外合同是用人方发放薪资, 劳务派遣是第三方发放薪资;
3、工种不同。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编制外合同制也就是不在本单位编制内,该单位另外招聘的合同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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