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嘉兴劳动法律师2022-09-10 00:16:54

导读:全款买房即一次性付款购房。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可提取公积金但公积金只能提取一次。此外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说你的公积金账户有35万元但购房总额是30万元不能将公,公积金的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每个城市提取公积金的要求不同但是公积金提取的最普遍操作方法分为五步第一步根据当地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第二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按住。下面由嘉兴劳动法律师为您介绍公积金提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公积金提取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嘉兴劳动法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使用公积金贷款还商业贷款,可以申请办理商品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一、所需条件: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建立满一年,在近半年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归还商业贷款过程中未出现过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情况。

二、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携带贷款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贷款审批。贷款申请资料提供齐全,中心实行“三级审批”。

3、签订合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嘉兴劳动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2022

嘉兴劳动法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1、本人拿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局或者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提取公积金的业务;

2、通过网络渠道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提取。

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写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卡、银行储蓄账号;

2、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购房合同,及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用于大修的材料费用明细发票,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等;

3、离休、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需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

5、家庭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需携带低保证明、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失去收入的,如遇重大疾病,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药费支出清单、家庭收入证明等。

嘉兴劳动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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