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案例

湛江债权债务律师2022-09-10 03:40:54

导读:对于非日常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只有第三人举证有理由相信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该决定对夫妻双方有效。(四)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下面由湛江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案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案例分析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湛江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案例分享

一、夫妻共同的债务有哪些
1、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湛江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5、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声明:《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案例》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湛江债权债务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夫妻共同债务 湛江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