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萍乡合同纠纷律师2022-10-17 19:10:55

导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在一个房屋上存在多个房屋租赁合同的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根据《租赁纠纷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出租人行使解除权时须先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恢复原状承租人不予恢复的出租人才可解除合同。3、承租人擅自转租的,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下面由萍乡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发生纠纷的话,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方法解决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合同上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去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解决问题。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分为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和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最高法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解释规定房东没有获得行政许可修建的房子,与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合同;还规定房东或者租客以租赁合同没有备案,要求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等一些其他的规定。
【萍乡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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