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和遗忘物区别那个构成犯罪

常德劳动法律师2022-10-05 12:28:50

导读:按照区分说的观点,有可能存在侵占数额较大的遗忘物构成犯罪,而侵占数额巨大的遗失物则不构成犯罪的谬误,不利于保护其财产法益;另一方,3、我国刑法只规定侵占遗忘物,而未规定侵占遗失物,也就是说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只能,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对于遗失物而言如果他不归还可能产生民事法律上的关系或者是道德上的谴责。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法定犯罪对象之一其是否包含遗失物这仍,一遗忘物、遗失物。下面由常德劳动法律师为您介绍遗失物和遗忘物区别那个构成犯罪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分及其法律意义

一、遗失物和遗忘物区别
1、遗忘物不知道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一时疏忽而忘记的财物。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遗失物的主人不知道物品遗失在什么地方,难以找回而遗忘物的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侵占遗忘物,侵占遗失物,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追究其民事责任。
2、常德劳动法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二、遗忘物的概念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关于遗忘物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对于遗失物而言,如果他不归还,可能产生民事法律上的关系,或者是道德上的谴责。
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法定犯罪对象之一,其是否包含遗失物,这仍然是法学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

刑法中遗失物和遗忘物区别

一、刑法上遗忘物和遗失物有什么区别?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 (1)持有人因疏忽而完全丧失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力,且持有人通常难以回忆起财物的确切失落地点。相比较而言,遗忘物的持有人一般都能回忆起财物的确切遗失地点。因而二者的失主在丧失对财物的控制支配力的程度上是有区别的。 (2)因持有人将财物丢失于公共活动空间,任何第三人发现后都有权拾得。根据我国刑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拾得他人遗失物的,应当归还失主,拾得者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应由失主偿还。 对于拒不返还他人遗失物的行为,应当按照 不当得利 行为,追究其侵权的 民事责任 。而对于拒不交出他人遗忘物的,则应当以 侵占罪 论处。之所以不能将刑法上的遗忘物扩大为包括遗失物在内,是因为无论从侵占罪立法过程还是从法律用语的规范性角度而言,遗忘物与遗失物都有其约定俗成的含义。 遗忘物的概念 《 物权法 》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关于遗忘物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对于遗失物而言,如果他不归还,可能产生民事法律上的关系,或者是道德上的谴责。 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法定犯罪对象之一,其是否包含遗失物,这仍然是我国刑法学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对遗忘物和遗失物予以区别。遗忘物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所持财物放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而遗失物是指所有人或持有人因为疏忽,偶然将其持有的财物失落在某处,以致脱离了自己的控制。另外一种观点认为,遗忘物与遗失物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表述。其认为遗忘物,又称为遗失物,是指非出于占有人或所有人之本意,偶然失却其占有之动产,条件有二:其一,丧失须系非出于占有人或所有人之本意;其二,须为偶然丧失。 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换言之,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 拾得遗失物的处理 关于遗失物拾得的法律效果,我国《物权法》规定拾得人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刑法上遗忘物和遗失物的相关区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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