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深圳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标准是什么?

赣州劳动法律师2022-09-18 22:23:46

深圳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标准是什么?

深圳178天产假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工作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法定产假工资。
产假结束后,企业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抵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月标准高于女职工月产假工资的,溢出部分归女职工,低于的,企业承担。在基本产假期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能兼得,但是从高获得待遇。奖励假不享受生育津贴,但有产假工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深圳女职工享法定基本产假98天+广东省奖励假80天=178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第三十五条 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在职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按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在当年计税所得额的千分之二以内提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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